早报讯 再过不到1个月,宁波市海曙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将要召开了,可“老代表”——宁波一家金融企业老总许亚年(化名),却不能再次与会了。
“许亚年忙于公司事务,连续两届未能参加区人代会,在区人大的建议下,去年底,他主动提出辞职。”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薛忠海介绍说,去年,该区还有其他5名代表辞去了人民代表职务。
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数字,从2003年10月试行至今,宁波市各县、市、区近100名人大代表提出了辞职。
“自2003年10月宁海率先试行人大代表辞职制度以后,海曙、江东、鄞州、象山等地,都已审议通过了人大代表辞职制度”。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施秉良透露,目前,宁波市人大也在积极调研,酝酿出台宁波市级人大代表辞职制度。
宁海率先试行辞职制
在海曙区,6名人大代表被建议辞职后,对其他代表的触动很大。薛忠海表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提高,提案的质量有很大提高。
事实上,早在2003年10月,宁海率先试行人大代表辞职制度,“不是因为有违法犯罪或其他严重错误才能被罢免,不认真履行代表职务,或因工作变动,在代表结构中失去原有代表性的人大代表,也要被建议辞职。”
“这是被逼出来的制度。”宁海县人大代表工委主任张萍称,以前代表一般只进不出,带来了不少问题,如很难代表原选区选民意志,难以履行代表职务,也不能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而启动罢免程序,必须得30名以上选民联名提出书面罢免报告,这样太复杂,而且花时间和精力。
不得已,他们开始尝试“辞职制”,对于不合适担任人大代表的,先找对方谈话,婉转地向对方建议,提出书面辞呈,按法律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张萍称,对方一般都能接受,“实在不行,我们只好启动罢免程序。”
辞职是为更好地履职
去年年底,象山县接受19位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这样大规模的代表辞职活动,在宁波乃至全省尚属首次。这批集体辞职的原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因为工作需要,调整了职务、岗位或工作区域。
“人大代表调离后,有些街道办事处书记不是人大代表。这些地区要组织代表活动,结果主要领导不是代表,开人代会时,代表团团长的产生也只能从其他人员产生,不便于组织工作。”该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认为,“如果不辞职,这些调离的代表占了名额,其他新调进来的人员就不能补选为代表。”
在宁波,人大代表辞职规定还在不断改进。薛忠海透露,今年海曙区人大将引进黄牌制度,对连续几次不参加人大活动的代表,不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代表将出示黄牌,令其改进,“如果不能改进的话,我们将建议其辞职。”
对“建议辞职”众说纷纭
面对人大代表辞职制度,也有不同的声音。海曙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大代表提出,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对区人大代表来说,‘本行政区域’是指本区的区域范围,并不是就选区而言。”
该人士称,调离选区就建议其辞职的做法缺乏依据,权力运作发生偏差和错位。他认为,人大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因此,代表履行职务的好坏,称职与否,包括能否及时反映选民的意愿,只能由选民评价。那种认为“离开了原选区,又很难及时反映原选区选民的意愿”的理由,不过是主观臆断,人大常委会没有权力代替选民意志。
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杨宏山博士则认为,要强化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的机制,首先应表达选区的利益,如因调动了而导致工作不便,就是代表性不充分。人大代表实行任期“终届制”,虽然有利于保持人大代表队伍的稳定性,却不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会使极个别代表缺乏紧迫感、使命感,放松自我要求。
薛忠海也表示,在人大会议上,如果看到一些空着的席位,心里会比较难过。薛忠海说:“有些代表不珍惜参政机会,辜负了群众对他们的期望。”任期内不履行职责的代表,从严格意义上说就是“不合格”的代表。“启动人大代表辞职制度,一方面可以激励代表更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应有作用。同时,也可将那些不合格的代表及时‘请’出人大,纯洁、优化人大代表队伍。”本报驻宁波记者 郑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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