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质监部门全面启动应急机制,经检验田洋牌“辣椒红一号”涉嫌含苏丹红
本报讯 昨天,亨氏中国区总裁齐松与亨氏美味源(广州)董事总经理孙赖丽华紧急约见广州媒体,表示该公司已将多个产品的样品送至北京的权威检测机关进行测试。不过,亨氏方面没有公布两个“问题”产品的具体流向,只称已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对于目前仍残留在流通渠道或者消费者家中的“问题”产品,亨氏将接受消费者的邮寄退货,并承担邮费。
苏丹红一号来自原料商?
从上周起,广东省相关政府部门就亨氏美味源的226克金唛桂林辣椒酱和150毫升、225毫升的美味源辣椒油中含有未经许可的“苏丹红一号”添加剂的事宜展开调查。
亨氏中国区总裁齐松表示,没有人会想到食品原料中会含有“苏丹红一号”,企业不具备检测该原料的检测手段。亨氏目前只能配合政府做回收工作。不过,他没有透露目前仍留在销售渠道中的问题产品的数量,只称现有库存的产品已查封至调查结束为止。
亨氏方面调查发现,“苏丹红一号”可能来自其一位原料供应商所提供的辣椒精。
其他产品悉数送检
2月下旬,亨氏在英国被查出两个品牌的共5个产品含有“苏丹红一号”。当时,亨氏对中国消费者表示,英国等市场的“问题”产品从未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台湾等地区销售。但随后,北京等地有关部门从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对此,不少市民对亨氏产品的安全性表示忧虑。
为了挽回消费者信心及向公众交代,亨氏(中国)决定将美味源的每种产品样本都送到中国质检总局属下的国家食品检测中心,进行“苏丹红一号”的有关监控检测。亨氏还将加强对含有红色素的产品的检测,并要求原料供应商提供有关“苏丹红一号”的测试证明。
目前,亨氏美味源正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检测与回收工作,并在更广阔的基础上检讨整个事件。不过,有食品业界业内人士指出,该次质量事件可能使亨氏在中国的销售业务与品牌美誉度等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 部门行动
抽检餐饮业尚未见亨氏辣酱
本报讯 昨天下午,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联合广州市卫生监督所对广州市天河、东山等区的部分餐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尚未发现购买、存放、销售和使用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辣椒制品的情况。
抽检未见问题酱
昨天下午,广东省和广州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卫生部转发的《关于立即对亨氏美味源辣椒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制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广州市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重点是餐饮单位有否购买、存放、销售和使用亨氏公司的辣椒制品。
昨天下午1时左右,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天河区天河北路的“川国演义”,在“川国演义”的调味品仓库,记者看到了来自四川的青花椒、红花椒等辣椒制品,并未发现亨氏辣椒酱。省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长陈卫东告诉记者,这一次抽查,主要是针对餐饮单位的仓库、厨房,旨在调查他们有无使用亨氏辣椒酱制品。
查封美味源胡椒粉
接着,记者又跟随监督人员来到“南海渔村”,在企业的进货账本上,记者并没有看到购买亨氏辣酱产品的记录。
在东山区卫生监督人员抽查了包括麦当劳、蕉叶在内的五家餐饮机构,仔细查看了厨房和仓库中的调味品,并未发现亨氏美味源辣椒制品,这些餐饮单位均表示已经长期没有购进亨氏的辣椒制品了。卫生监督人员在其中一家发现了亨氏生产的美味源胡椒粉26包,并立即查封了。
污染源仍不明晰
陈卫东告诉记者,自从上星期以来,全省已在深圳等地对餐饮企业进行了调查,目前并未发现有餐饮单位使用亨氏辣椒制品。企业也并非故意添加“苏丹红”,目前只知道生产过程中原料出现了问题,源头在哪仍不明晰,卫生部门会继续配合质监局的工作,防止含有“苏丹红”的产品进入流通、消费环节。
省卫生厅法监处处长温伟群也表示,除对餐饮企业进行检查外,全省卫生部门还将对省内调味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杜绝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添加剂进入这类企业的生产流程中。
质监地毯式搜查红色调味品
本报讯 广州市质监局昨日现场查封涉嫌质量问题的辣椒酱等产品和原材料40670公斤,抽样262份送检,已有结果的13份中涉嫌含有“苏丹红一号”的样品1份,为田洋牌“辣椒红一号”。广州市质监局全面启动应急机制,昨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红色调味品,尤其是辣椒制品、番茄酱企业开展地毯式清查,并对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坚决查处含“苏丹红一号”食品。
昨日,市质监局再次出动286名执法人员,检查调味品生产企业92家,对企业生产的583种调味品及使用的236种原材料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是针对辣椒制品及红色色素、原料、添加剂等。现场封存涉嫌质量问题的辣椒酱等产品和原材料40670公斤,抽样262份送检,已有结果的有13份。其中田洋牌“辣椒红一号”涉嫌含有“苏丹红一号”。
昨日起,市质监局已全面启动应急机制,一方面抓紧追查源头,另一方面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红色调味品,尤其是辣椒制品、番茄酱企业开展地毯式清查,对相关的产品全面进行抽样检验。凡发现生产含有“苏丹红一号”食品的企业坚决严厉查处。此外,质监局还立即对染料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掌握主要产品和适用范围以及销售流向,责成一律不得将“苏丹红一号”销售给食品生产企业,凡发现有此行为者,坚决一查到底。检验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样品一律随到随检,加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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