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4时,东城检察院“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揭牌仪式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白泉民分析了全国监所目前“减假保(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存在的问题,强调北京应率先加大监所改革力度。今天上午9时,记者就“减假保”问题采访了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郑向东,获悉北京市今年监所工作将面临两项重大调整。
缩小减刑扩大假释
目前全国有的监所减刑率一年能达到50%,而研究表明,减刑犯的再犯罪率要远远高于假释犯人。
据郑处长介绍,北京去年的减刑率在30%至35%,而假释率则为2‰。目前北京市正在往“缩小减刑,扩大假释”的方向努力。
去年年底,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管理局首次联合制定了“关于监所罪犯减刑和假释的规定”。按照这个规定,对女犯、未成年犯、老残犯、过失犯、交通肇事犯五类人的假释率有可能从目前的2‰提至5‰,力争突破6‰。
保外就医条件放宽
郑处长介绍说,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外就医标准,总的来说便是有生命危险、有严重传染病、生活难以自理的犯人。“由于监所内部的医疗条件不利于救助,北京市正着手对保外就医放宽条件。”郑处长说,目前,司法部门正制定新的保外就医疾病伤残标准,最快将于年内修订完毕。
“保外就医条件放宽会不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导致新的监所腐败?”郑向东认为:“保外就医的确是一个容易引发腐败的环节,但北京近几年没有发生任何因保外就医导致的违法现象。这主要是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的。”
他说,首先保外就医人员必须到监狱部门指定的医院,由有鉴定资格的医师鉴定;其次,保外就医的人必须在医院有一段时间的医疗记录,不是无故出现疾病的,同时监狱也有‘鉴定小组委员会’对保外就医进行审议;再次,检察院驻监检察室等部门的法律监督也能有效防腐。”
什么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
保外就医亦称监外就医,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医疗无效或年老体弱,身体残废失去劳动能力,经监狱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是人道主义的体现。(记者张丽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