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瞭望周刊记者 鄂 杨
5月1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正式实施。依照新《信访条例》做好信访工作,听民声、解民忧、顺民意、集民智、聚民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信访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听老百姓说话、为老百姓解难的工作。而无论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新理念,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赋予了这项工作新的内涵,这就是要确保社会的公平、有序与安定。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有法律,有条例,有规章制度,还需要有情义。作为社会的解压阀和减震器,信访工作需要有情操作,需要各级信访部门和每位信访工作者对人民充满感情,对来访者寄予同情,对工作倾注热情,让来访者充分体会到政府的善意与情义,体会到政府是自己的政府,是有情的政府。
作为有情政府,首先应该是一个善于聆听的政府。我们所处的社会转型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或由于政策设计上的缺陷,或由于工作上的失误,或由于少数利益集团和部门不正确的利益取向,或由于少数腐败分子的个体行为而致使群众利益受损,或者由于一些复杂的原因所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得当前的信访压力很大。这正需要我们各级信访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倍努力地做好信访工作,尤其是要善于聆听群众的心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绝大多数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诉求。哪怕是不正当的利益诉求,我们也要耐心聆听。只有充分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才能号准群众的脉,知道矛盾和问题的症结之所在。对于群众的一些正当要求,需要依法依规给予满足。对于群众一些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也应把事实的真相向群众讲清楚,求得群众的理解。但是,人民群众对于有的信访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抱怨依然存在,说明我们有的信访部门和工作人员仍然不善于聆听,甚至不屑于聆听。往往是来访者还未开口,接待者已先开言,“你的情况我们已经知道了,正在研究”。这无异于视群众如群氓,随意糊弄。事实上,在信息更加开放,政策更加透明,群众与官员所掌握的信息日趋对称的当代社会,群众所懂得的信息并不比官员少。
作为有情政府,也应该是一个满腔热情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政府。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有一些信访部门和工作人员,尽管也能够做聆听者,但就是不解决实际问题。这是一些上访人员为了同一件事长期上访,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重要原因。这类情况的发生,问题还是出在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上。只有把感情投入进去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才不会对人民的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敷衍搪塞,虚与推诿。才会真正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对人民群众的要求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作为有情政府,还应该是一个能稳定民心、凝聚民心的政府。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是体察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人民群众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情绪,尤其是引起群众普遍不满并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情绪,其产生的原因或者由于政策上的缺失或工作上的失误,或者由于信息不透明,或者诱发于别有用心的谣言。而现代信息技术之发达,一个恶意的谣言转眼之间就有可能路人皆知,并进而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并不鲜见。这就要求各级信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仅仅满足于认真工作,更需要用心工作。所谓用心,既要求对信访群众进行心贴心的关怀,也要求创新信访工作,尤其是要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及时地归纳梳理,对一些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能通过这种梳理和归纳及时发现出苗头。这就能为党和政府在第一时间内了解真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民心,进而凝聚民心、赢得主动。
执政为民,执政靠民。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确实需要各级信访部门和工作人员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创造新办法,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实做好,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