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华盛顿6月9日专电 (记者潘云召)最近,国内媒体对在北京务工的杜宝良在同一地点违反禁行标志105次,须交罚款1万多元,交通违章记分210分一事进行了大量报道。这件事不由得使记者想起不久前碰上的一起“有惊无险”的交通违章传票事件。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5月初的一天,记者驾车出门办事,在离开分社时,突然发现一辆警车停在马路旁边,一名警察拦住了一辆可能是违章的汽车。记者没有在意,继续往前开去。
没有想到的是,过了一会儿,那辆警车突然掉头,跟在记者汽车的后面。几分钟过去了,警车仍紧跟不舍,并拉响了警笛。记者原以为把车靠路旁行驶,把道路给警察让出来就没事了。可是记者这样做后,警察不但没有超车离开,反而示意记者把车停下。
记者老老实实地把车靠在路边停下。警察下车走到记者车旁,但他并没有像国内警察那样先敬礼,而是开口就要记者出示驾驶证和汽车登记证。“不会怀疑我是无证驾驶或者汽车是偷来的吧”,记者心里想道。
拿到记者的驾驶证和汽车的登记证后,警察才告诉记者,记者驾驶的汽车年检已经过期,然后他就拿着证件回警车里去了。经警察一提醒,记者才突然想起来,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4月到期,因为平时没有注意,把这件事给忘了,给警察抓了个正着。
既然自己确实违章,给警察抓住也只有自认倒霉的份儿。过了一会儿,警察过来交给记者一张“弗吉尼亚统一传票”,上面写着记者的姓名、住址,违章类型、时间和方向,违章汽车的类型、车牌号,以及当时的天气情况和警察的姓名等信息。
其中的一栏写道:“你被传唤到阿灵顿县普通地区法庭(交通)出庭,时间2005年6月17日上午9点。指控:解释年检事宜。”传票的下方还有文字说明,其中一段的大意是:如果不想出庭,可以选择预付罚款。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拨打传票上的一个电话。
交通违章给警察抓住,还被传唤上法庭,记者还是头一回碰到。记者回到分社后赶紧拨电话,了解与交通违章有关的规定。录音电话给出的信息是:超速行驶,每超过1英里罚款4美元;闯红灯,一次83美元……但却没有记者想了解的信息。经过几次努力,记者终于等到一位接线员,向他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接线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告诉记者,汽车年检过期的罚款是83美元。
给汽车进行年检后,记者和分社的老贡带着支票去法庭准备缴罚款。收款处的工作人员了解记者的来意后,要求记者出示汽车已经年检的证据。记者告诉她,年检标志已经贴在汽车前玻璃上了。工作人员马上回答说,只要在法庭开庭日期前按照传票的要求去做了,然后带上相关证据和传票找检察官办公室,就可以撤销这件案子。
于是,记者拿着年检收据和传票来到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人员接过记者带来的材料,复印了一份,然后给了记者一张复印的文件,上面的一段文字是:“弗吉尼亚州要求采取下列行动:请原告撤回起诉。(被告)已遵照执行”。结果当然是案子撤销,不用缴罚款,也不用出庭。
这起传票事件让记者对美国的道路交通执法有了一个初步了解。
这起交通执法,对于国内正在规范的城市管理,也许有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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