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环保总局将关于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通知送达圆明园管理处。
今天上午,圆明园管理处明确表示,一定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做好整改工作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环保总局送达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通知时提出,圆明园管理处须作出一个书面回复。“圆明园管理处如果对环保总局的决定持有异议,可行政复议或对簿公堂。”
今天上午,圆明园管理处表示,一定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要求,抓紧时间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做好整改工作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图纸设计、材料采购、落实水源、完善手续等,力争早日开工,完成整改任务。
圆明园管理处同时说,管理处一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开展圆明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以实现把圆明园遗址公园保护好、整治好、利用好的共同目标。
圆明园管理处表示,近一段时间来,圆明园防渗工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关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多次进行专题学术研讨,这对今后做好圆明园遗址公园的保护和整治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管理处今天还感谢清华大学联合中国地质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市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等多家单位的环评工作组,本着科学、依法、公正的原则,在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环评工作,同时也感谢众多媒体给予的广泛关注。圆明园管理处希望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圆明园支持和帮助。本报记者周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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