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 杨伯涵)日前,本报连续报道了大荔县朝邑中学二十多名学生高考志愿被该校老师私下篡改一事,引起大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的高度重视。目前,大荔县政府作出调查结论和初步处理决定,给予当事人朝邑中学教师张新民行政开除留用一年处分,并调离该校。
24名高考生志愿被更改
7月23日,由大荔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招生办公室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朝邑中学调查学生志愿被更改一事。
根据调查结论反映:7月9日,朝邑中学在考生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时,由于主管此项工作的教务干事张新民出于个人之见,建议在场的3名学生更改了自己的志愿,随后他又自作主张将24名考生志愿让其他人代改。由于当时志愿卡数量有限,更改时没有办法改动学校的汉字名称,只对学校的代码涂点做了改动。从更改后考生志愿的情况看,有13名学生被更改为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校本部,14名学生更改为9个不同的专科院校,有1名学生改报民办院校,这其中有一名学生是自己重新填报了志愿。
联合调查组认为,张新民在招生工作中违规操作,私自让人代改考生志愿,给招生工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有无背后交易“很难查”
经大荔县人民政府研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责成县教育局给予张新民行政开除留用一年处分,开除留用期间发放50%的工资,并调离朝邑中学。大荔县人民政府向省考试管理中心建议,恢复24名被更改考生的志愿,以维护考生利益。
就大荔县政府最终的调查结论,记者询问大荔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杨超明,在调查过程中,张新民更改考生志愿到底有没有经济利益驱使的因素,杨超明表示,没有发现张新民和其他院校存在经济交易问题。不过他又表示,这个问题很难查,即使有,当事人也不会承认。“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私改学生志愿都是违反规定的,必须严处。”
杨超明告诉记者,现在,民办院校和高职院校争夺生源非常激烈,生源大战已经争夺到了下面的学校,有的学校为了招到学生,也存在一些和学校老师交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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