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五羊雕塑”官司引发三大争论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凌慧珊 陈永华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黄亦民
信息时报昨日报道了“五羊雕塑著作权再起纷争广州雕塑院要告百余企业”(11月3日A4~A6版《一定独家》)的消息,随即引发了广州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许多广州市民纷纷通过网站留言、致电本报等途径发表自己的意见。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在争论的焦点——“五羊雕塑”著作权到底归属谁的问题上,目前广州知识产权界基本达成一个共识:无论如何,“五羊雕塑都是具有著作权的,社会各界应该尊重和承认这一权利”;而对五羊雕塑有着浓厚情结的广州市民及广大的网民压倒性意见认为,五羊雕塑是城市标志属于公众的。
尽管广州雕塑院告企业侵权的诉讼尚未有结果,但多位专家呼吁:一些涉及公共领域的艺术作品或是标志建筑物,如中信大厦、新白云机场等,广州市政府应该尽早介入明确著作权归属问题,否则未来将可能变成一个个“地雷”。
著作权归属之争 城市标志属于公众还是作者?
网友:不要什么都商业化。五羊是城市标志,它的意义已超出了单纯的艺术 作品。商家用做商标图案客观上也宣传了城市。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景华:即使一个放置在公众场合的城市雕塑,也是拥有著作权的,不能随便用于商业用途;即使“五羊雕塑”是广州的城市标志,也不妨碍作者拥有其著作权的,这是在国际上都承认的。
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会长刘板盛:雕塑是著作权法列明的受保护的作品之一,许多人以为它是公共的,其实它们是有权利人的。所以,除权利人外,任何人要将城雕注册商标都必须首先征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五羊雕塑”的著作权究竟是属于谁呢?这需要进一步查证一些文件协议等才能最后确认。但是,有一点可以确认,如果当时广州市政府与广州雕塑院以及作者之间没有关于著作权的合同和约定,那么著作权是属于作者的。
网友:“羊城”的美称、“五羊降临”的美好神话,是广州数千年遗留的文化遗产。如果有人说“五羊雕塑”是他设计制作的就是他的,我还觉得“五羊雕塑”的创意是属于全体广州人的呢。
广州版权局版权处有关人士:任何小说、传说或是神话都是文言形式,把这种文言形式转化成为雕塑等美术作品,其实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比如,怎么摆放五羊的位置?每一只羊的姿势、神态如何?这些需要作者去思考和创作,能够体现出作品的独创性。因此,即便是早有神话传说在前,广州雕塑院雕塑家重新创作出的“五羊雕塑”是具有著作权的。
追究责任方式之争 用五羊雕塑图案就一棒打死?
资深知识产权专家陈律师:在事情尚未明朗之前,我先假定“五羊雕塑”的著作权属于广州雕塑院和三个作者,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制止任何企业和个人的侵权行为并且提出赔偿要求。但是,权利的使用是有界限的,即是应该区分是公益性质还是用于牟取“私利”。比如,一个企业将“五羊雕塑”形象使用在商标图案上缔造品牌,并从此得益,这就属于牟取“私利”的范畴,当然是应该制止和索取赔偿的。但是,像广东省地图出版社将“五羊雕塑”图片用在地图上,用作对“五羊雕塑”这一城市标志的介绍,有利于对广州城市形象和传统文化的推广,这其实是一件好事。因此,绝对垄断,将造成公众的不便,因此广州雕塑院不应该“一棒打死”,这其实不利于宣传和推广广州的文化。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秘书长顾奇志:我们只是希望企业和人们能够尊重和承认著作权人应有的权利,而并不是要把“五羊雕塑”霸占起来,事实上“五羊雕塑”的著作权对普通的老百姓没有任何的妨碍,只是对把“五羊雕塑”用于商业用途的企业进行侵权追究。广东省地图出版社把“五羊雕塑”用在地图上,虽说是出于介绍“五羊雕塑”的目的,但是无可否认这是地图是出售的商品,具有牟利的性质。
张景华:即使用意不坏,但也要尊重作者的著作权,也需要征得作者的同意才能使用:即使我拿你的照片到处宣传,说你很好,相信你也会不高兴吧。情和理应该区分开,在使用的时候不但要合情,更要合法。
著作权管理方式之争 是否由政府或中立机构来管?
刘板盛:不在政府的控制之下是很麻烦的,也不利于“五羊雕塑”和保护和宣传。我个人认为,“五羊雕塑”的版权最好归政府管理。如果查清楚当时的历史情况,“五羊雕塑”的版权确实是属于广州雕塑院和三个作者的,那么广州市政府可以出一笔钱,一次性买下“五羊雕塑”的版权。我不主张著作权的完全转让,实际上,它的精神权、署名是无法转让的,永远属于作者,转让也不利于作品的完整性。但“五羊雕塑”的经营权是可以转让或特许给政府的。
雕塑艺术家万兆泉:我希望能有一个中立的机构对著作者、广州市雕塑院和有关企业之间进行沟通,例如由广州市文化局来承担这个中间人的角色,最后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当时政府部门和创作者、雕塑院都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由中立机构来协商,使双方能在友好的气氛下进行协商,解决问题。
我不太赞同一开始就发律师函的形式。其实以前大家都没意识到知识产权是需要保护的,看到自己的作品被使用,反而是觉得很自豪,就像海珠广场的解放军像,也是广州的标志之一,甚至被定为广州的市中心点,在宣传广州的时候也经常用到。但一直都未有谁提出异议。
专家提醒 小心城市标志建筑变“地雷”
顾奇志认为,“五羊雕塑”著作权纠纷提醒广州市政府应该尽早考虑到公共领域的作品著作权问题,否则会给广州各界的损失将是巨大的。比如新白云机场、国际会展中心、中信广场,还有即将兴建的广州歌剧院等。广州还有许多著名的城市标志,如果这些城标的著作权归属现在没有明确,能将可能埋下一个个地雷。特别是新白云机场、广州歌剧院这些建筑物的设计者是外国人,按照国际上知识产权的赔偿惯例,一旦著作权再起争执,带来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广州市政府应该尽快明确这些城市标志建筑物的著作权问题。
刘板盛则表示,无可否认,“形象”经济效益是巨大的,广东每年为一只老鼠(米老鼠)、一只鸭子(唐老鸭)、一条鳄鱼(鳄鱼恤商标)要支付几亿元版权费。而2002年美国版权产业的产值为12540亿美元,对外销售出口收入超过892亿美元。所以,知识产权问题应该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