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至10月31日止,有6个省份的省级党委完成了换届,其中,辽宁、河南、安徽、山西的省级党委都实现了“一正二副”模式。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
党委“减副”
本报记者 马昌博 赵 蕾
省级党委新模式
中国现任的省委副书记们正面临一场“对折式”的削减改革,与经济改革不同的是,几个非发达省份成为这项举措的先行者。
至10月31日止,在过去的一个星期中,有6个省份的省级党委完成了换届,这也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之后,省级党委正式换届的开始。
其中,辽宁、河南、安徽、山西的省级党委都实现了“一正二副”模式,即省委书记一名,副书记两名,其中一人兼任省长,另一人作为专职副书记负责党务,副书记人数相对其他省份减少一半。
而最早开始换届的西藏和新疆两个少数民族省份则变为“一正四副”——在上一届,西藏有7个副书记,新疆则有6人——两地现有副书记中,少数民族和汉族副书记各有两人,其中新疆的副书记按惯例包括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
就已公布的数据看,此次“减副”中,各省乡镇党委精简的副书记都以几千计,在湖南,精减乡镇副书记职数5600余个,相对较少的陕西亦有2000余人;而县级党委副书记各省精简数多在200人左右,地市级多在40人左右,省级一般由4人减为2人,少数民族省份则由6-7人减为4人。
“减副”之后,由副书记分工负责变为常委分工负责,实现十六届四中全会“实行常委分工负责”的要求。而惟一的专职副书记则专司党务,并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
此前,在2004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从今年初开始,官方就释放出“减副”信号,最早透露信号的是省一级,今年4月,河北、安徽、福建、宁夏、海南等五个省区副书记职数已减少到3人,且五省区的副书记格局完全一致:一位兼任省长,一位分管党务,一位则兼任纪委书记。
而当月下发的有关文件也强调:省级党委常委职数一般为11-13人,西藏、青海、新疆可以14-15人;减少副书记职数,除兼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之外,一般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扩大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党委常委和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2-3名;同时规范任职年龄,省委书记、政府正职副书记为65岁,纪委书记为63岁其他为60岁,但在提名上述三类任职人员时,如果年龄分别已经是63、61、58,则一般不列入提拔行列。另外,还要求换届时要达到省级党委班子中50岁以下的要有3名,45岁左右的要1名。
就在省级党委显出端倪之时,包括河南、安徽、江苏等地的县乡党委换届已开始按照“一正二副”模式开始,地市级也迅速采用此模式,在陕西铜川,4月底时该市党委副书记已减至二人。
此后不久,辽宁、重庆两省市的省级副书记因调任亦变为两人,虽非正式换届,但由市县“减副”模式观察,除少数民族省份外的省级党委副书记已被认为即将顺延减为两人。直至10月26日辽宁省委正式换届,省级党委“一正二副”模式由此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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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这次地方党委换届,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详细] |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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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