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
为进一步提高选举质量,下城区选举委员会制定了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程序。
该程序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见面活动主持人与职责,由主持人确定见面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顺序,并通知参加见面人员,客观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及时解决见面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是明确了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的方式,规定了见面活动在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之后、选举日之前按选区进行,由区选举委员会决定的主持人主持见面活动,按照已公告的代表候选人的名单顺序,安排代表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个人陈述,接受选民的提问并作回答。三是规定了代表候选人个人陈述的内容,除基本情况、简历外,主要就如何当好人大代表作表态性发言。陈述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人身攻击的言论,不得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言论。四是明确了选民提问的要求。规定选民提问必须在选区内的见面活动中进行,必须是涉及代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得有攻击代表候选人的言论,也不得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五是见面活动的注意事项。要求代表候选人须按照区选举委员会的安排,按时参加与选民见面活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陈述,认真回答选民的提问,不得进行其他拉票行为。各选区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口不举行见面活动。选民不得以不正当行为阻挠和干扰见面活动等。在见面活动中如出现违法事件,由区选举委员会依法处理。(经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