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王孝武通讯员韩华平)省民政厅昨日宣布,截止上个月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城市低保“提标”工作。全省共增发补助资金1.11亿元,使每名低保对象的月均补助水平提高了15.3元。
去年10月下旬,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适当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从2006年7月1日算起,将低保对象每月补助标准提高15元左右。
上月20日至28日,省低保管理中心在17个市州的抽样调查表明,36%的低保户在去年11月份前领到了补发金,其余的也在上个月领到了。
省民政厅介绍,目前湖北省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已由全国排名第27位跃升到第21位,及时应对了粮油价格上涨给低保对象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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