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己在安徽的亲戚要为他人介绍女朋友,云南省4位农民自编自导了一场骗婚案。近日,宣州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1000元。
农某、张某等四被告系云南人,均在家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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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1日,四被告来到张某亲戚家,谎称何某叫“陆风青”,是陆某的堂妹。5月7日,四被告与男方见了面。由农某出面与男方父母对所谓女方父母的赡养费、介绍费等费用进行交谈,最终以20008元“成交”。钱到手后,三被告立即赶往宣城市火车站,准备乘车返乡。农某将到手的钱财分给陆某9000元,农某和张某各得5000元。三人在宣城市火车站附近转悠时因形迹可疑,被车站派出所民警留置盘问,至此东窗事发。案发后,三被告对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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