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向媒体公布了《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报告,报告对14位听证陈述人的建议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其中对社会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燃油助力车禁限提出了明确思路。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拟在草案现行规定即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登记工作中的责任和驾驶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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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介绍,以上具体内容还将通过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才能正式确定。对于本报记者提出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燃油助力车发放临时通行标志涉及到的费用,省法制办有关同志称将在《规定》出台后由物价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钟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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