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来信
名师可风光走穴,教书匠不能有偿家教?
王淦生
中国是一个有着“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传统的国度,所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些事儿在平头百姓那里被厉行禁止,而到了一些名家大腕那儿却成了风雅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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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家教”本不为过,但一旦与这“钱”字沾上边,成为“有偿”,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电工下班后帮你修个灯、接个线收你点小费,没人批评他是在“有偿修理”;司机半途上载点货、拉个“黄鱼”,挣点额外收入,也没人谴责他是在“有偿运载”;甚至某位官员利用权力之便帮你打个电话、递张条子解决了你的一个难题后收你点烟酒,你非但不会指责他在搞“有偿服务”,反会感激涕零……可为什么教师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帮助一些孩子提高成绩收取点费用,就成为师德败坏、教育腐败的典型案例?
依愚见原因有二:其一,教师这一形象从古到今似乎就是道德的化身,是“到死丝方尽”的春蚕,是“成灰泪始干”的蜡炬。一旦创收有术,乃至与家长讨价还价如钟点工一般对服务对象计时收费,怎不令人大跌眼镜?其二,的确有个别教师业内草草应付,业余精神抖擞;课上时时留一手,课余方显出英雄本色,操着“温饱靠学校,小康靠个人”的信念生活。他们甚至对所辅导的学生漫天要价,成了不折不扣的靠“生”吃“生”的“商儒”(而非儒商)。
不管怎么说,今天视“有偿家教”为“行业腐败”的学校乃已不在少数,就连首倡“有偿家教开禁”的南京市在一边倒的舆论面前似乎也有了偃旗息鼓的意思。不禁羡慕起我的另一帮子同样是在玩“第二职业”只不过玩“大”了同人来。
这便是教育界的那些“名师”们。他们大都已无须再靠小打小闹式的“有偿家教”来挣几个外快,因为有更多的挣钱机会在等着他们。报告、讲座、出书、社会兼职……其所获我无从查考,但从一位先生一场报告后即被请进数千美金一夜的总统套间中便可窥见一斑。这些名流当中不少人一年中有半年“在路上”,一年要几度出国考察,一年要出几本大部头的书……他们俨然成了教师中的“贵族”,成了教育界的头面人物,成了一些学校借以招揽生源的招牌。
笔者并非嫉妒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只是觉得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和舆论不应当以不同的标准去衡量教师队伍中发生的同样性质的事情。普通教师搞些“有偿家教”便与“师德”挂上钩,成为教育腐败的典型;“名师”们抛下工作成天“走穴”,赚得钵满盆盈,却是风光无限名声震天。而这之间究竟有多少本质区别?是否因为“穷”就只能恪尽职守“独善其身”,因为“达”就可以无所顾忌去“兼职天下”?因为是普通教师就厉行禁止“格杀勿论”,是大腕名流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暗送秋波,这种双重标准实在让我等教书匠不平。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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