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液态奶“禁鲜令”终于生效。
记者昨日走进解放碑附近超市,所见情况却颇为费解:“禁鲜令”实施了一周,仍有不少液态奶宣称自己为鲜牛奶。一超市冷柜上,陈列着标有“纯鲜牛奶”、“高钙鲜牛奶”、“特浓鲜牛奶”等醒目字样的天友产品(生产日期为2007年1月8日);另一店内,光明部分产品外包装也显著标有“纯鲜牛奶”字样(生产日期为2007年1月2日)。
此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禁鲜令”。
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国家质监总局亦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液态奶“禁鲜令”。据说该局已开始检查相关企业执行情况,若有违规,将予以惩处。市工商局表示,这一新规实施后,该局进行液态奶市场检查将以此为依据。
“禁鲜令”已生效,为何市场上仍有部分品牌穿着“鲜牛奶”外衣?对此,市质监局解释,经清点备案,一些企业存有大量旧包装,为避免浪费,给了一“宽限期”。至于具体宽限多久,得根据厂家库存量而定。
然而,包括伊利、蒙牛在内的乳品企业都不愿意言及“禁鲜令”。天友称,“禁鲜令”与国际惯例不符,目前奶业协会还在向国家职能部门“据理力争”。因为从牛身上挤下的奶,经巴氏杀菌法消毒后,国际上通称为“鲜牛奶”。
也就是说,真正鲜奶,保质期很苛刻———只有7天,需在2℃—6℃环境下冷藏。而按“禁鲜令”界定,目前市场上几乎所有液态奶都不能叫鲜奶。
市奶业协会认为,实施“禁鲜令”对规范奶业市场会起到促进作用,因目前市场上确有用奶粉生产的还原奶,冒充鲜奶误导消费者。不过,“禁鲜令”一刀切:只有未经加工以及加热处理的才能称为鲜奶。而事实上牛奶必须经消毒才能上市,这导致所有液态奶,不管原料是鲜奶还是奶粉,都不能叫鲜奶,客观上对营养价值相对较高的鲜奶一族形成了“打压”。
神仙们对“禁鲜令”各有说法,消费者却对此不是特别在意。市民刘女士说,“禁鲜令”只是改变了液态奶的称呼而已;另有市民也觉得,这又不涉及产品质量,他们更注重产品有效期。
值得提及的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禁鲜令”本该在前年10月1日执行,由于巴氏奶阵营强烈反对,曾几度延期,直到今年1月1日才施行。
记者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