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刘洋)去年9月,本报曾报道道里区尚志胡同10号1单元的三位居民认为相邻的神鱼生态酒店排放油烟扰民,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道里区环保局向该酒店颁发的《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一事。
道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当庭拿出各自的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有颁发《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法律职权。被告做出的行政行为并无不当。被告为神鱼生态酒店颁发的《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在审理中有效期届满,且被告予以注销,故确认被告行政行为合法。三位居民随即上诉,理由是:神鱼生态酒店排放油烟的浓度严重超标,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判决内容显失公平。
市法院经过书面审理,认为神鱼生态酒店排放油烟是经过有关部门监测的,并出具了合乎排放标准的结论,而提起上诉的居民未能出具排放油烟超标的相关证据和依据,原审法院判决确认被告的行政行为合法,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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