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供电公司电建3号楼2单元2-1冉万平:2005年,我在忠县某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去年交房的时候,我发现开发商竟将一楼的房屋标注成负二楼卖给别人,而将实际的3楼交给我。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主持律师沈仁刚:在房屋买卖合同的附图中,应将房屋楼层的位置和号数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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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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