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从本月10日起,本报城市热线公众服务网联合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推出了大型公益活动“新春大帮忙”,无论是吃穿住行玩,还是劳动维权、假期兼职,凡此种种,读者朋友如遇麻烦,可随时拨打本报热线86613333-1,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替你解忧!
“新春大帮忙”活动首波关注打工者的劳动权益,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市建委、本报律师随行团组成的强大维权阵容,将对打工者反映的劳动权益受损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为打工者维权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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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反映最多的工资拖欠问题,昨日,擅长处理人身损害、劳动(工伤)争议等民事纠纷的本报随行律师、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李书平律师,特地为权益受损的打工者支招-讨薪有技巧,合法最重要。
李书平律师建议,打工者应注意收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及单位欠薪的证据。首先,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其次,签订劳动合同要慎重,凡双方的约定,如工资、奖金、提成、福利等,应明确写在劳动合同里,不要签空白合同。再次,自己手里一定要留一份合同。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打工者应尽量收集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工资被拖欠与单位发生纠纷,自己(或委托律师)与单位自行协商、交涉,协商无果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通过执法监察人员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劳动者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对该类纠纷也采取了快立、快审、快执行的方式来维护职工权益。若争议数额较大而单位有可能转移财产的,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劳动者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为60天,不要因错过了时效而使自身权益得不到合法保护。
最后律师提醒打工者,记住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这是最简捷和有效的维权方式。而以跳楼、举牌、直接扣留单位应收款或财产等过激行为来维权的方式是不可行的,甚至自己还有可能会触犯法律。记者黄利琴
热线实录-有问必答
张女士:公司拖欠我们十几个人的工资,我们将公司告到劳动部门,现在劳动仲裁书下来了,但公司还是不理会。怎么办?
律师回复:在劳动仲裁书生效后,公司既不起诉又不履行生效仲裁,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汪先生:我们民工因工作需要每天都要从某小区进出,小区保安每天都要收我们两元钱,说是“安全费”。他们只登个记,也不给任何票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律师回复:小区保安如此收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建议向物管公司反映。如果物管公司不予管理,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刘先生:我们是建筑队的民工,通过一家劳务公司介绍到某工地干活,我们与劳务公司之间没有签合同。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之间有合同,我们在建筑工地上干了6个月,现在却没有拿到钱。我们找劳务公司要钱,劳务公司说建筑公司没有付劳务费;找建筑公司,建筑公司说他们只跟劳务公司打交道,不和我们民工谈,怎么办?
律师回复:这种模式一般被称为“劳务派遣”。劳务公司向建筑公司提供建筑劳务,建筑公司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合同费,劳动者与建筑公司并没有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用工制度,但要防止一些单位利用这种制度侵害劳动者利益。劳动者可向建筑公司咨询其是否已付款给劳务公司,同时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若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起诉,可将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一并作为被告。
随行律师介绍:唐陆枝,研究生学历,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者徐文梅吴筱颖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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