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今年春节来临前夕,省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应遵循“四要”原则,以免发生纠纷。
据了解,关于年夜饭的消费投诉每年均有发生,主要集中在上菜速度慢、菜价“打闷包”、变相涨价、单方违反约定等方面。
因此,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选择经营规模与接受业务量相适宜的饭店;必要时可以要求饭店出具卫生防疫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店内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等。
其次,要看清每道菜肴的名称、分量、规格和价格,有无服务费等,并用书面方式进行约定。
再次,还要注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消费者在支付预收款时要在预订单上写明是“订金”还是“定金”。虽然一字之差却有严格的定义,“订金”是预订性质的预收款,商家在最后结算总账时,消费者的订金可作抵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实际损失索赔。而“定金”具有法律性质的预收款,消费者违约,定金将被商家没收;如商家违约,定金将双倍偿付给消费者。
最后,要保存好相关票据和书面约定,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据以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张鸿 本报记者 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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