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把深圳建成法治之城公正之城和谐之城平安之城
我市将建“谈判专家”队伍
本报讯昨日上午,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在深圳会堂召开。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李锋作政法工作报告,副市长张思平主持会议并传达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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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会议获悉,我市今年政法工作将推出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六大新动作:一是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抓紧落实推行居住证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居住证暂行办法草案》,做好实施居住证的舆论宣传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在盐田区开始试点工作。
二是借鉴先进国家、地区的经验,探索建立“现场谈判专家”队伍,吸引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争取能在突发和紧急事件中有效控制局势,平息事态。
三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刑事犯罪,认真研究适用假释、减刑、保外就医等措施,提高罪犯改造的效益,缓解社会对立面,同时也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和路面“两抢”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惩处。
四是全市100%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实现“三类调解”的无缝衔接,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群众首选的具有深圳特色的联调机制和模式。
五是要建立出租屋编码卡制度,打造全市统一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出租屋管理立法,落实出租屋业主责任制和暂住地责任制,建立出租屋编码卡制度,从严整治出租屋治安、消防隐患问题,加大行政执法、案件倒查力度,推行服务式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租赁行为。
六是要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尽快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全面推广市文化局和龙华、布吉等街道综合执法的试点经验,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有效解决社会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净化治安环境。
记者从会上获悉,2006年我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0.2%,其中八类暴力性案件同比下降29.9%、“两抢”案件下降25.6%,治安形势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群众安全感增强。
谭国箱在会上指出,全市政法工作者要齐心协力把深圳建设成为法治之城、公正之城、和谐之城、平安之城。一要树立法律权威,强化法治理念,把深圳建设成为守法获益、违法必究,人人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之城;二要确保公正司法、公正执法,把深圳建设成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得到充分彰显的公正之城;三要综合运用党的政治优势、调解制度优势和社会组织优势,把深圳建设成为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得以及时调解疏导的和谐之城;第四,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惩刑事犯罪,把深圳建设成为刑事犯罪发案率低、群众安全感高、社会各界普遍满意的平安之城。
李锋介绍了今年政法工作具体的30项内容,并要求政法工作者着重从“提高四种本领、建设四个环境”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本领,努力建设和谐的政治环境;二是不断提高调节经济关系、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本领,努力建设和谐的法治环境;三是不断提高运用社会管理资源、有效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努力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四是不断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证公正执法的本领,努力建设和谐的政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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