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20日专电(记者王志)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6年,山东各级消协共受理商品房投诉1290多件。商品房投诉已成为消费者的投诉焦点和维权难点。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会长蔡福安介绍,目前消费者投诉商品房的主要问题包括:房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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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承诺不兑现,在履行时出现纠纷。如消费者购买期房,开发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按照合同约定消费者有权选择退房,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很难做到。有的开发商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改变原有设计,如草坪、花坛变成了物业公司的办公用房,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煤气、暖气、水、电等生活必需设施得不到保障,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等。
此外,个别房地产商将不具备商品房条件的房屋作为商品房出售,欺骗消费者,致使房产证无法取得,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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