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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要卖先卖给政府

  经济适用房要卖先卖给政府

  以防止业主转手牟暴利,相关管理办法预计今年上半年出台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随着广州房价不断增长,一些曾经低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开始通过出售获取巨大差价,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或可在今年上半年出台,新的办法倾向于对经济适用房限制上市,由政府按原始价优先回购,防止经济适用房沦为套现获利的工具。

  经济适用房获利翻倍

  目前,广州已建成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共有7个,包括棠德花苑、同德花园、泽德花园、积德花园、侨德花园、汾水小区、聚德花园,主要分布在白云区、天河区和海珠区。

  经济适用房在广州曾经面临滞销局面,2004年以前,广州房价低迷,经济适用房并没有引起太多市民关注。但近年广州房价猛涨,经济适用房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曾经低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也开始通过出售获取巨大差价。

  据业内人士介绍,2002年广州经济适用房均价大约在2200-3200元/平方米,如今上述经济适用房小区的成交价普遍达到4000-5000元/平方米,获利已经翻倍。

  根据2005年发布的《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收益分配管理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住满2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而所得收入扣除按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后的增值额全部归个人所有。

  相关文件即将上报市政府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经济适用房可能成为牟利工具的现象,正在研究制订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一份名为《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文件正准备上报市政府审批,预计今年上半年可以正式出台。

  据介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制定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目的就是要斩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房牟利的现象,让政府的住房保障资源真正惠及有需要住房困难的市民。

  相关人士表示,广州也考虑过禁止经济适用房上市,但目前制定中的政策更倾向于“限制上市,由政府按原始价优先回购经济适用房”。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该人士表示,衡量经济适用房业主的经济条件是否已经改变,是否不需要再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在监督执行上有一定难度。但政府优先回购,就可以防止经济适用房变为牟利工具。

  建议多建廉租房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彭澎认为,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可以使政府资源得到循环使用。彭澎建议,政府不应建太多的经济适用房,而应建更多的廉租房,因为廉租房不会牵涉太多产权关系,可以避免经济适用房的缺点。

  根据《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广州未来5年内将建设政府保障型住房11.43万套,共90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廉租住房、新社区住房、政府主导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部队及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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