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安徽省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上获悉,我省正酝酿在全国率先对人民调解进行地方立法,人民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可望通过立法形式得到更充分保障。
据了解,目前,省司法厅已完成《安徽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草案)》代拟工作,初步征求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财政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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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院案件受理数量一直呈持续上升态势,积案居高不下。相对于因“讼累”而增加的大量执法、司法成本,人民调解成为解决社会纠纷矛盾的重要渠道。遍布城乡各地的人民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人员免费为当事人化解民间纠纷,具有便捷、经济、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堪称解决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据统计,2006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18万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518次,制止群众械斗3707次。(杨鹏、程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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