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自己被拍摄下来的六次交通违章中存在“执法陷阱”,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教师宋先生将西城交通支队六部口队告上法院,要求被告撤销处罚。昨日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宋先生称,依据拍摄的照片,这六次交通违章分别为在广安门北滨河路未按禁行标志指示行驶、在府右街违反分道行驶规定、在京顺路违规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在闵庄超速、在广义街违规停车、在广安门外大街未按指示交通标志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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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认为,拍摄照片作为交通违章处罚依据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同时宋先生表示,自己每天都要路过广安门北滨河路,从来没有看见过禁行标志。而且,当天警车就停在路边,如果自己确实违章,交警应对其进行现场纠正,而不是依据拍摄的照片来记录自己的违章行为。
西城交通支队六部口队当庭提交了宋先生六次交通违章的照片。交警解释,由于西便门地区施工,交通队在广安门北滨河路临时设立了禁行标志,并向社会发布公告。虽然禁行标志旁边停有警车,但并不能确定车上的警察就是拍下宋先生违章的人。
此案昨日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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