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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林禁还是不禁 民宅禁商一本难念的“经”

  长期以来,由于写字楼、商用住宅的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居民住宅,且居民住宅在水电费等方面有不少实惠,很多商家都乐于租用居民住宅。这些租用居民住宅开设的商铺,在给市民提供了一些方便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一些烦恼。

  去年6月,北京市工商局曾发出通知,规定不允许住宅楼作为办公用途,但实施后的收效甚微。近日,北京市工商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有望通过新的政府规章及其立法来实现对居民楼内经商扰民问题的监管。桂林市民和有关部门对“民宅商铺”的看法如何?“民宅禁商”是否该在桂林市进行推行?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甲方观点:希望禁止“民宅商铺”

  本报记者 周波韦鸣飞“今天早上天还没亮就听到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把我们全家都吵醒了,小孩子被吓得哭闹不停!”家住静安小区的王女士是极力反对“民宅商铺”。她所在的小区是一个商业和住宅混合的小区,一楼是卖装饰材料的商店。后来她才知道,早上把全家吓醒的鞭炮声就是从小区内一家新开张的店铺传出来的。

  “其实我们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那些开业的商铺可不管你是半夜还是清早,只要他们认为‘时辰’好,什么时候都敢放!鞭炮一响,小区里的所有汽车警报也全部跟着响,简直让人无法忍受。特别是家里的小孩,每次都要被吓得哭闹不停!”王女士气愤地说。

  其实,“民宅商铺”给王女士带来的烦恼还远不止是被鞭炮“骚扰”这么简单,记者了解到“民宅商铺”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困扰还真不少。

  困扰一:住宅小区成交通要道,小区治安没保障 “有市场就必然有货车进进出出。货车多了,小区道路交通的顺畅也就难以得到保证了。”家住回(请造字,回加走字底)龙小区的李先生说。他所在的这个小区正好处于中山北路与两条交通主干道之间,一条贯穿小区前、后门的道路就成了许多车从中山北路到环城西路的“便捷通道”,因此小区里的交通状况相当混乱了,甚至半夜居民也经常被过往的货车吵醒。“和住在大街上没有什么区别!”许多居民气愤地说。为此,半年前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与部分居民代表还专门采取了几次“过激”行动,惊动了新闻媒体,才基本上遏制住过往货车“半夜扰民”的现象。记者注意到,在有“民宅商铺”小区里,都存在由于商铺交易而增加小区交通负荷、损害小区交通秩序的情况。

  与交通状况差同时存在的还有治安状况差。“人流量大,人员的成分肯定就杂,治安状况当然就差了。”某商住混合小区居民秦女士反映,在她所在的小区里,入室盗窃、甚至拦路抢劫的状况一度十分猖獗。“小区的居民普遍没有安全感!”秦女士说。

  困扰二:噪音让住户不胜其烦

  “一楼正对着窗户的地方就是一家卖厨房用品的门面,切割大理石发出的刺耳声音和粉尘好大,只要他们营业的时候,我连卧室的窗户都不敢开!”家住回(请造字,回加走字底)龙小区的秦女士最近也向记者抱怨。就在这个小区,在一楼的门面里切割大理石、玻璃的店铺有好几家。另外,由于许多门面经常更换主人,三天两头有人装修是难免的了。“前两个月才搬走一家卖窗帘的,现在又来了家卖灯具的,换一个主人装修一次,我家一年到头都有听不完的装修噪音和吃不完的灰尘!”家住另外一个商住混合小区的陈女士说。

  困扰三:与绿化、景观无缘

  “看看人家的小区,又是小桥流水、又是曲径通幽的,那才叫生活的地方嘛,再看看我们的小区,都是一家接一家的商铺。哪有什么品位可言?”一位家住城北小区市民告诉记者。

  这些市民都对“民宅商铺”持反对的意见,认为应该仿效北京等城市的作法,予以取消。

  乙方观点:取缔“民宅商铺”面临的四个问题

  尽管多位市民对“民宅商铺”的情况表示了不满,但是记者了解到,也有市民认为,“民宅商铺”不应该取缔,如果取缔的话可能造成四方面的影响。

  其一,“民宅商铺”的存在,为小区中的市民提供了一些好处,使小区居民不用购买什么都要到外面的超市去。比如开在小区中的发廊使得居民可以享受低廉而便利的服务。

  其二,对“民宅商铺”一律叫停,会因商铺租金高等原因导致一部分人创业难、就业难,挫伤个体经营者的积极性。

  其三,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当前“民宅禁商”缺乏国家法律的支持。一直以来,对于民用住宅商用,国家并没有出台过明令禁止的文件,我国的法律也没有禁止在居民楼内开设商铺、公司的条款。

  其四,取缔“民宅商铺”有可能推动房价上涨。长期以来,由于商用楼的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居民住宅,且居民住宅在水电费等方面有不少实惠,很多商家都乐于租用居民住宅开商铺。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禁止“民宅商铺”,可能会抬高商铺的售价,从而推动总体房价的上扬。

  部门声音: 市民可以投诉“民宅商铺”扰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桂林近两年新建的楼盘很少存在“民宅商铺”问题,“民宅商铺”扰民的问题,大多存在于一些旧的小区之中。

  那么,有关部门对“民宅商铺”的问题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当前的实际情况,要全面取缔“民宅商铺”非相当困难,也不现实。

  当前对小区内民宅转变为商用控制得严格的是饮食业,小区内饮食店的开设,首先需要环保部门的审核,工商部门在发放营业执照时还要征询小区内其他居民的意见,才会发放经营执照,但是对其他商铺的设立则很难进行约束,因为工商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审查仅限于经营者是否具有对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建筑物的使用权,但对该建筑物的使用用途,并没有赋予工商部门审查的权限。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小区内居民遇到商铺经营者骚扰的话,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由工商部门出面进行调解。该负责人建议,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应该加强对“民宅商铺”的管理,对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商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要从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考虑是否准许“民宅商铺”的设立。最好对设立每家“民宅商铺”都征询所有业主的意见。

  这位负责人认为,民房能不能商用,要看商用有没有影响居民的生活。对于扰民问题严重的餐饮、歌舞娱乐、生产加工和制造企业禁止是完全必要的,但一些会计事务所或律师行等企业,对居民一般来说影响不会太大,可以允许其在居民区开设。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在《物权法》、《出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或征求意见稿中,都已涉及了民宅禁商的问题,一旦实现立法,市民因“民宅商铺”受到骚扰的问题将有更为充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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