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艳霞实习生郭鹏霞)今年河北省政府将制定《河北省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和考核办法》,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化。这是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消息。
据透露,《河北省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和考核办法》的核心是,按照依法行政“治官”“治权”的理念,为行政行为定制度、定责任,将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化,落实有权必问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
在“定制问责”(即把依法行政纳入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考核体系)的同时,行政机关还将受到“严制问责”,有责必须问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今年,我省将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在公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评议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新修订发布的《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决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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