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6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法务部长”施茂林昨天下午召集所属相关人员就是否对陈水扁的“刑事豁免权”声请“释宪”进行讨论。会中反对台“法务部”提“释宪”的意见占上风,认为不应由台“法务部”具名提出。
| |
受邀出席的新任“检察总长”陈聪明说,要考虑到基层检察官的想法。施茂林最后裁示,由台“法律事务司”在29日整合正反意见,并作成建议初稿,做为台“法务部”是否声请“释宪”的决定。
有检察官批评,台“法务部”召集这项会议,形式上似乎是广纳雅言,但实际上可能只是施茂林找其它官员来为“释宪案”背书,因为基层检察官的态度已很清楚,认为台“法务部”没有声请“释宪”的立场,未来的结果如何,全看施茂林能不能抗拒台当局“行政院”的压力。
据台媒报道,会中反对由“法务部”声请“释宪”的意见居上风。主要理由包括,由“法务部”提“释宪”,可能连声请的资格都不符,和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一样被以“不适格”的理由打回票,而本案是因“公务机要费案”而起,若声请“释宪”,很难以通案原则回避与“机要费案”的个案关系。
主张“法务部”可提“释宪”的理由则认为,依台“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中央”或地方机关,因行使职权与其它机关的职权,发生适用法律有抵触“宪法”疑义时,可以声请“释宪”。
台“法务部”政务次长李进勇表示,会议仅就由谁提出“释宪”的程序问题,“释宪”范围的实体问题充分讨论,正反意见都有,但未做成是否声请“释宪”的具体结论。(董洁)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