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王仕伟)南郑县大河坎镇渔营村140余亩土地,八年前被原南郑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局以“深圳建鸿实业发展公司要建设高密度聚乙烯铝合金生产线”为由征用。然而被圈征的土地迟迟不见使用,村民们痛心地说,当时那么低的地价现在想都不敢想,有关部门给村民的承诺何时才能兑现?
据渔营村一组宁组长讲:1998年10月,南郑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局以深圳建鸿实业发展公司要建议高密度聚乙烯铝合金生产线为由征去了村民土地140余亩,当时的价格是每亩2.7万元,可从土地被征用到现在,都八年了,该公司并没有建起任何厂房和生产线。
国家《土地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征用土地后凡两年内不修建的,应将土归还给村民继续耕种。”据了解,被征用的140余亩土地范围涉及南郑县大河坎镇渔营村、大河坎村两个村共百余户村民。有村民说:建鸿实业发展公司还答应一亩地搭一个农副工去公司上班,几年过去了,看来没有戏了!
昨日,大河坎镇党委廖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渔营村村民土地的事镇政府知道,但只是配合处理遗留问题,因为当时这片地是由县经济开发区、深圳建鸿公司以及村民具体实施的,镇上没有参与;至于地价、双方如何承诺等一些细节问题,镇政府根本就不知道。”汉中市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主任张俊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被出让的140余亩土地绝对有土地证!”但当记者提出要看原件或复印件时,张主任却一再推托“手续肯定有,你们就没有啥必要看了!”随后,记者又提出要了解国土局这次与另一企业转让交易渔营村土地的相关文件时,再次被张主任拒绝。
据记者了解,深圳建鸿公司1998年10月以每亩2.7万元的价格征得土地,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一直没有建设,现在建鸿公司又将这宗土地转卖给汉中市土地交易中心,该中心准备将地出让给当地一家企业做扩建项目用地。南郑县国土局一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说,渔营村的土地被征用后土地部门一直就没有给其办理过相关手续,如果查起来就是严重的违规和土地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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