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今天上午记者获悉,由海淀法院设立的、全国首个专门用于救助未成年犯的“未成年判后刑释救助专项基金”,已经成功帮助了6名来自外地的未成年犯。在基金的资助下,他们中有的已顺利重返家乡,回归家庭亲情,有的在有关社团的监护和帮助下,学习一技之长,开始了自食其力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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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在海淀法院2005年、2006年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中,外地未成年人均占到了70%以上。为此海淀法院特设立了专项救助基金。
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未成年判后刑释救助专项基金”全由热心青少年事务的社会慈善人士捐助,到目前为止已先后得到捐助18万元,基金的支取将由捐助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负责掌管,目前已经救助了6名未成年犯,花费约2万余元。根据该办法,救助对象一般应当具备四个条件:犯罪时尚未成年;初次犯罪;犯罪情节较轻,判决刑期不高于有期徒刑一年;愿意接受救助,并有一定良知和悔改表现。据悉,对那些接受基金救助的少年犯,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还将不定期进行回访考察,并将回访结果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并留档。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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