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建委下发房地产经纪纠纷投诉新规。其中规定,房地产经纪公司在接到区县建委的直接投诉通知后,必须在3日之内给予建委相关答复。
新出台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纠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中指出,市民们可通过直接投诉、网上投诉和信访投诉三种方式向区县建委投诉房地产经纪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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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交直接投诉后,建委将在3天内通知中介公司。而被投诉的中介公司接到建委的直接投诉通知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针对该起投诉提交调查说明材料及有关合同、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材料。据了解,3日内未答复的公司将可能影响信用档案评分,该档案可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上查询。市民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发出的网上投诉5日内仍未得到解决的,投诉人可于7日内到区县建委(房管局)进行直接投诉。
规定中还指出,区县建委(房管局)受理投诉后,应于30日内完成投诉调查调解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建委。
规定还要求房地产经纪公司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其中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回访率应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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