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拖行交警父子双获刑 交警被拖约600米
丰雷
本报讯 违章轿车拖交警狂奔数百米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记者昨日从龙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对交警邓某某合法执法权益受侵害一案依法作出判决,涉事父子俩分别以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
据了解,去年8月10日中午12时30分,30岁男子李某某驾驶一辆轿车搭载其父亲,沿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公路的人行道从横岗汽车站往荷坳方向行驶,正在该路段执勤的龙岗交警大队横岗中队民警邓某某等人发现该车违章行为后即上前将车拦停,并要求检查证件。
李某某称没带证件拒绝接受检查,邓某某将左手伸入车内欲打开车门强制李某某下车接受检查。李某某突然将车窗摇起,开车加速逃离。邓某某因手臂被车窗夹住而一直悬挂在车门外,被车拖行。
其间,坐在副驾驶座的李父还用手去推邓某某,企图将其推出窗外。李某某驾车拖着交警行驶了约600米后在惠盐高速公路荷坳入口处停下,邓某某乘机打破车窗玻璃才脱离险情,随后赶来的公安及交警人员随即将李某某父子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邓某某身体多处挫擦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高度重视,积极为民警维权。该处领导亲自前往看望、慰问受伤交警,并派专人督办此案。当天,龙岗公安分局荷坳派出所即对李某父子以涉嫌妨害公务立案侦查,并对李某父子实施刑拘。2006年8月31日,经龙岗区检察院批准,李某父子被依法逮捕,随后检察机关对李某父子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父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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