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省卫生厅昨天发出卫生监督一号警示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入口安全”。在超市、商场购买食品应注意选择包装标识规范的产品,注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要齐全。外出就餐要选择卫生条件好、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
餐前洗手、使用公筷,不要暴饮暴食,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尽量不吃或慎吃生食水产品。消费者在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熟上生下),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达70℃以上。凉菜现做现吃,谨慎外购,隔餐充分加热。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卫生问题,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相关凭证。就餐时保护好认为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饭菜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造成健康损害的,及时就诊并保存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及时投诉。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组织救治,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得到及时调查处理,避免因时间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事件无法认定。
王卉 本报记者 宫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