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扶贫开发作为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应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抓住难点 集中攻坚
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现实国情。这就决定了新农村建设既要选择“亮点地区”率先推进,更要抓住“难点地区”集中攻坚,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帮扶力度。
强化扶贫开发,有利于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河北省有5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人口占全省的27%,而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仅占全省的13.8%和7.5%,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0.5%。强化扶贫开发,可以使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尽快提升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新农村建设中的地区差距。
强化扶贫开发,有利于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贫困地区普遍存在行路、饮水、通讯、上学、就医等困难,贫困群众最盼望的是吃饱穿暖,进而过上小康生活。强化扶贫开发,可以帮助贫困群众尽快解决温饱、摆脱贫困。
强化扶贫开发,有利于整合各方力量,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成效。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找准抓手。河北省采取整村推进的扶贫方式,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以解决群众温饱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一次性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分年实施,一个村一个村地进行开发建设。实践证明,这种方式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抓好“五基” 夯实基础
强化扶贫开发,应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突出抓好贫困村的“五基”建设,从而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打牢基础。
基础产业建设。围绕尽快解决贫困群众温饱和增加农民收入,实施以“村有脱贫产业、户有增收项目”为核心的“扶贫开发细胞工程”。集中扶贫资金,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种养加项目和输出劳务。按照“连片开发、规模发展”的要求,扶持集中连片的贫困村发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推进产业化经营。
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下大气力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水、电、路、讯、医、校等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支持贫困群众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地方,继续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加快人居环境建设,突出抓好村内街道硬化、绿化、净化、美化,鼓励引导农民改厕、改圈、改厨、改垃圾堆放方式。
基本素质建设。围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生产经营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开展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重点培养社会需求量大的技术工人和专业服务人员。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为贫困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和谐文明的乡风民风。
基本生活保障建设。围绕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切实做好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和灾民救助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标准。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有效解决农民因子女上学而致贫返贫问题。加强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建设,逐步解决贫困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序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认真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普遍推广参与式扶贫,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选定、实施和监督。抓好贫困村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增强村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尤其是提高其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健全机制 形成合力
在贫困地区建设新农村,困难大、矛盾多、任务重,尤需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多元投入和资金整合机制。针对多数贫困地方财政拮据、筹资渠道狭窄的实际,应在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强化部门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户投入为主体,信贷、外资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扶贫资金要发挥好“引子”和“粘合剂”的作用。
社会帮扶机制。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是全社会的事业。应继续实施“四帮一”扶贫工程,组织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经济实力强县等方面力量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结成帮扶对子,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拓宽帮扶领域,完善帮扶内容,丰富帮扶形式。
内在动力机制。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和受益者是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既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帮助贫困地区进行开发建设,更要教育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作者为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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