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首创提案现场办理 热议农民工社保
年内或纾解养老保险转移难
本报讯 昨日下午,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举行了首次提案现场办理座谈会,现场沟通,现场回答。
座谈会由省政协副主席陈蔚文主持,副省长谢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王兆林出席会议。
座谈会围绕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编办等有关部门,就省致公党、省农工党和省政协委员陈奕标提交的三份提案,进行交流和探讨。
国家正研究社保转移办法
省农工党提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对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解释:目前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转移难的问题。广东自实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已对农民工实行与城镇户籍员工统一的转移办法,规定跨统筹区域流动的可随同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户籍所在地。但由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均未将农民工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也未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从广东转出后没有一个地方愿意接收,都被退回来了。
转移难,何时不难?方潮贵带来喜讯:近年来国家劳动保障部正在研究调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目前研究拟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时,将“可转移”作为重要原则之一。在今年内,有希望得到解决。
削平缴费工资下限高门槛
省农工党提出,现行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起点是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而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不合理,超过70%的农民工实际工资达不到最低缴费基数。方潮贵坦承,现在的平均工资的数字是偏高的,用这个基数作为缴费工资下限确实超出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企业和农民工负担都很重,影响了参保积极性”。
对此,广东在一些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如东莞、中山,开展了适当降低缴费门槛下限的探索,力求削平农民工参保的高门槛。
允许劳工先买医疗工伤险
省致公党提出:不少地方采取“三险合一”、“五险合一”的捆绑参保的模式,但待遇的“大头”养老金要等到几十年退休了才能享受到,“退保”又只退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社会统筹部分则留在当地,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
对此,方潮贵回应:将改变捆绑模式,允许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至于退保问题,广东对农民工实施了特殊政策:解决劳动关系后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关系也终结。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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