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2月5日电经过7天的审理,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涉黑案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何奇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同案犯也被判处1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何奇现年49岁,捕前系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法院查明,自1998年8月至2005年6月,以何奇为首,党军宏、李建峰、何锋(何奇之弟,在逃)、姚金鹏等参加的黑社会组织,采取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组织卖淫、抢劫、贩卖毒品、妨害作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手段,恃强凌弱、寻衅滋事、恣意强买、损公济私、欺压残害群众、殴打公安、法院干警及国家工作人员,共敛财110余万元,受害群众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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