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6日电 香港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表示,律政司辖下民事法律科,将成立专门运用调解方法解决民事纠纷的特别小组。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黄仁龙五日在香港和解中心成立八周年庆典暨周年大会上指出,调解已被有效及系统地应用于解决建筑工程产生的纠纷及婚姻等争议;以工务合约产生的纠纷为例,律政司已有系统地运用合约订定的替代争议解决方法。
黄仁龙说,司法机构已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如何在高等法院原讼庭、区域法院和土地审裁处的民事纠纷运用解调,相信可就调解工作的发展,提供实质可行的建议。
在二00四和二00五年,共有十四宗工务纠纷以调解方法处理,涉及金额约十四亿元,其中十二宗个案经调解处理后,达成和解协议,成功率令人鼓舞。
他说,调解是替代诉讼的可行方法,让特区政府律师能更有效运用有限资源,避免不必要地把个案带上法庭审理。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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