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禁电”行政诉讼案两位原告,应被告天河交警大队要求撤诉。在提出撤诉申请后,两位原告取回了被暂扣的电动自行车。这两起行政诉讼刚于昨天下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
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师何民强及广州市民林炎如,分别在2006年12月9日及12月18日,在市区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被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河大队执勤民警以“车辆具有被盗抢嫌疑”为由扣车。
昨天开庭时,原告委托代理人向合议庭提出申请,对被告涉嫌作伪证的行为进行司法调查。(温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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