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实习生 王芳 通讯员 穗法宣)利用手握宅基地审批大权,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原工委书记江祖根在短短两年时间里,违规发放多个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并收受贿款人民币153万元,港币10万元。
今年49岁的江祖根为广州市人,文化程度中专。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2月至2003年2月间,江祖根利用其担任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党委委员、新滘镇副镇长,分管该镇村规划建设、国土管理、房屋报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黎名准等人贿送的款项,并为黎名准等人办理宅基地证,导致违法建筑建成和国家经济损失,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江祖根共分5次受贿,行贿人包括广州兴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黎名准、广州嘉诚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志成、瑞宝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庾顺填、广州市通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健成等。
广州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江祖根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