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合肥市工商局昨日公布了近一个月来,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结果,并通报十大打假案件。同时,合肥市工商局昨日发出节前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春节期间是各类食品消费高峰,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特别提示广大市民注意食品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看清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购买和食用不新鲜的、超过保质期限或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三无”以及感官性状(色、香、味、形等)异常的食品;
购买生鲜肉类时,要注意察看经销者提供的有效检疫合格证明,不购买和食用病死、毒死以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兽肉;
购买食品时,要妥善保留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一旦发现食品卫生问题,要及时举报投诉。
案件回放节前买酒要注意
2007年元月22日,肥西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在肥西上派一居民房查扣了660套贵州茅台酒和五粮液酒的内外包装物、标识、标贴、瓶盖、赠品、空酒瓶等。经调查,当事人胡某花3万元从广州购买外包装物,再将假冒的五粮液酒按每瓶308元、茅台酒按每瓶240元批发,案值18200余元。
当事人洪某向“合肥文明批发部”出售“剑南春”白酒65件、“五粮液”白酒5件,上述产品经鉴定,均为冒牌白酒。
本报记者 何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