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6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刘佳)新年刚过,屯昌法院就联手该县检察院、司法局、南坤镇政府、派出所联合调处一起自然村之间的群殴事件,加榄村和石岭村两村的一百多名干部群众参加了调解会。会上,因两村青年群殴事件争斗了很久的村民终于坐在了一起。
以案示法到乡村,是海南中院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领域,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在海南中院的指导下,辖区各市县法院相继深入乡镇、农村和黎村苗寨进行公开庭审,既当场解决了农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又使在场旁听的群众受到了深刻直观的法制教育,取得了“个案普法”的特殊效果。
琼海法院塔洋法庭开庭审理的东海村32名出嫁女及其子女以征地款为由提起诉讼的一案,塔洋法庭在审理中将涉及此案的法律法规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一套实用的宣传材料,发给全村每个村民,并对村民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予以详细解答,最后调解成功,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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