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时期以来,有关城市交通的新政、动议频频被挂到舆论的“烤架”上:“禁电(动车)”、“禁摩(托车)”、拥堵费的收取、降低公交车票价、加宽人行道、延长行人过街绿灯时间,等等。这些本来只是某地范围内的政策调整,却往往引发为跨地域的公共讨论,并且,公说公理,婆说婆理,纷争不断,有时令决策部门也莫衷一是。
厘清论争的话语,首先看到一个核心概念的凸现:路权。出了门,你就自然被赋予了行路的权利,但是,你将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路权:坐公交车?开私家车?骑自行车?还是靠两条腿行走?目前有关城市交通的争议,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场路权博弈,博弈的实质是在探寻——对不同人群“路权资源”究竟该如何分配?
记者注意到,在前一阵子的路权博弈中,比较突出的声音有这样几种:一是对“以车为本”的反思。在今年省“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直言:机动车道越来越宽,高架桥越来越多,路边泊车位越来越长,与此同时,人行道却常被挤占,越来越窄,以致自行车与人不得不“合用”一股道。“10%的私车市民占用80%的道路,少数人的汽车与多数人的自行车争道十分厉害”。
另一种声音,则是对小车与公交争道的不满。最近,北京、常州等不少城市所施行的公交优先举措,已被舆论评为城市交通发展的一次“重大转身”,即从以钱为本转向了以人为本,占城市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市民的出行权,终于被摆在了一个优先的位置上。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这样一种虽没有被舆论“捧”为主流、但事实上“拥趸颇多”的声音:私家车主缴纳了更多的费用,理应享有更多的路权!
事实上,不管是哪一种声音的发出者,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却几乎一致地认为:目前城市的路权存在分配不公,并因此影响了各种不同甚至看似矛盾政策的出台:比如“禁摩”,显然是为了保障机动车更多的路权;而“收取拥堵费”,则被看作是限制机动车路权的一种举措。
路权得不到公平分享,直接导致的是公共资源浪费!有学者细算过一笔账,每年全国因为交通拥堵造成的经济损失几近于全年GDP的2%。出行难,行路堵,交通出行成本的不断上升,已经“拉低”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客观地讲,城市的主干道、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和人行道都是关系“交通生态”的主脉,各成一体又相互调节。城市道路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理应得到公平合理地调配。路权博弈,不是非得决出输赢的“比拼对抗”,而是在博弈中得到利益的均衡拥有、权利的科学配比,从而实现交通的和谐。
当前,我们正处在城市化的加速期。和谐交通正是城市和谐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判断和谐不和谐,一个重要的基点就是看公平性如何——有专家指出,城市交通政策的价值取向应是“满足多数、保护少数”,一方面它应该最大度地满足多数,另一方面也应该尽可能地保护少数;在对于强势群体加以限制的同时,也应该对于具有正当利益要求的相对弱势一方加以保护;既不能把公共资源私有化,也不能假公共之名抑制私人需求。政府的制度设计,应尽可能地“求取最大公约数”,通过科学的政策配比,让人与车、多数人与少数人在道路资源上各得其所、相行无碍……
记得数月前,记者在“奔驰汽车的老家”德国斯图加特的街头看到,其自行车道的舒朗令人赞叹。据了解,该国曾投入好几亿欧元专门建设城市的自行车道。的确,城市的人居魅力,并不仅仅在那些车来车往的通衢大道上,自行车道上那些优游不迫的自行车以及从容的骑车者,也是城市里一道养眼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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