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2月8日电 (记者王艳明)兰州市重大疾病社会援助制度日前正式启动,凡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一年可最高获得3万元的无偿援助。
兰州市重大疾病社会援助办公室负责人张少军介绍说,户籍在兰州市范围内,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人员可列为重大疾病社会援助对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险、城市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个人医疗负担费用超过2万元,且无力支付的;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市居民,因治疗重大疾病个人医疗负担费用超过3万元,且无力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治疗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负担费用超过6万元,且无力支付的。
为了确保重大疾病社会援助制度的可操作性,兰州市对被援助者的病种也划定了范围,可申请援助的病种有:先天性心脏病、心肌梗塞、心瓣膜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重要器官移植和卫生部门确定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较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病种。
张少军说,凡条件、费用、病种都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到兰州市重大疾病社会援助办公室申请援助,每人每年可以享受一次,一年可最高获得3万元的无偿援助。
兰州市重大疾病社会援助制度由兰州市慈善总会倡导设立,兰州市财政局日前一次性拿出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张少军说,为了保证这项制度顺利运行,兰州市每年将从福利彩票中拿出50万元,从“一日捐”活动中拿出70万元作为正常运转资金。另外,兰州市重大疾病社会援助办公室还通过社会募捐活动,为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人员健全这一援助制度。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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