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今天的检察日报·廉政周刊上发表文章说,目前在不少地方房地产的运作过程中,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发展状态是畸形的,这样一个不健康的市场,造成房地产利益集团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不断,影响到中央政府的权威。
文章说,在社会转型期,利益日趋多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利益群体包括的范围很广,老百姓也能形成利益群体。贫困群体、富人群体分别代表着各自的利益,在特定的时期形成一些压力集团,对社会或政府形成某种压力,影响着社会舆论的走向或政府政策的制定。
所以,利益群体的形成本身不是坏事,它可以将一些较为分散的利益要求转换为合法的、建设性的利益表达,便于政府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但房地产利益集团与一般意义上的利益群体有所区别,它是与特权结合在一起的利益群体。房地产利益集团特指依照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利益诉求,且与特权相结合的利益共同体。从获利群体的角度看,房地产经济链条中的利益主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这是最大的利益获取者,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其中一些人已经形成为暴利集团;某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房价越高、高档房越多,对当地政府而言,意味着财政税收越多、GDP增大,意味着领导班子的政绩显著,此外还会为部分官员带来灰色收入;部分业主、学者和新闻媒体。
文章指出,目前在不少地方房地产的运作过程中,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发展状态是畸形的,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行为及其各种关系都发生了异变。尽管国内房地产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中国带动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因素,但它本身也掩盖了国民经济产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同时,这样一个不健康的市场给社会带来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房地产利益集团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不断,影响到中央政府的权威。因为不能产生暴利,且会拉低房价,造成中高档商品房滞销,因此中央政府近年来对开发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商品房的明确要求始终受到开发商的顽强抵抗。
其次,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存在造成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导致社会发展的不和谐。房地产业造就的富人是最多的,在各类富豪排行榜上,高居前位的一半以上都与房地产业有关。由于是一种低成本的付出、高利润的获取的近乎掠夺性的开发,于是带来了种种社会问题,近些年来因强制拆迁而上访的民众逐年增加是一明例。
其三,房地产领域的暴利激发了大量的寻租活动,官商勾结导致了诸多干部的腐败犯罪。正如建设部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房地产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所指出的那样,在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中间存在着“大量腐败问题”。近年来,在整个房地产的炒作中,倒下的干部不在少数。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