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夜饭明码标价 叫停六种不正当价格行为
记者 胡嘉莉 深圳报道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深圳市民们总是为了年夜饭烦恼不已,而年夜饭更是成了各大餐饮商家的必争之地。为规范餐饮行业的无序竞争,深圳有关部门规定,今年的“年夜饭”将明码标价,并规定格式制作菜牌,收取茶位费、服务费等都要先明示,方可提供“年夜饭”服务。
深圳市物价部门表示,为切实为市民做实事,让市民度过一个快乐的春节,将从即日起,深圳各大餐饮酒楼均须按统一印发的“年夜饭”明码标价格式制作菜牌。餐饮企业在提供年夜饭服务过程中,严禁有6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叫停6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标明的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对同一商品或服务使用两套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而以高价进行结算;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并结算;采取以次充好或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质量与结算价格不符;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不标明或者含糊标明附加条件。
据记者了解,目前深圳多数酒楼均已印制了精美的年夜饭套餐菜牌供消费者选择订餐。如春满园的6人餐988元全包、8人餐1188元全包,湘鄂情的特惠10人标准餐1588元、10人标准餐3288元,西湖春天的10-12人餐1980元到5880元。但多数菜牌上都只重点标明了酒楼的名称、地址及价格,对于菜肴的规格、海鲜是否收取加工费、是否加收服务费、茶位费等消费者关心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却没有明示。
深圳物价部门指出,各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明码标价的各项规定。“年夜饭”套餐的菜单,必须标明具体的品名、规格(主料)和单价,时令菜肴及海鲜、水产品等必须在相应的醒目位置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当时价格。
深圳市物价部门还要求,各餐饮企业提供“年夜饭”服务须执行消费清单制度。即消费者在结账时,餐饮企业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清单,清单上应写明菜肴、点心、酒类、饮料等项目的品名、数量、价格和合计金额。消费清单还应标明企业名称、消费日期、人数等。消费者要求出具发票的,餐饮企业应及时准确提供。
(责任编辑:刘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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