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家庭选择在宾馆、饭店吃年夜饭,并将剩余的菜肴“打包”带回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此提醒,年夜饭中的部分菜肴不宜重新加热食用,否则有害健康。
据介绍,年夜饭中不宜“打包”的菜肴主要包括各种蔬菜、冷菜、色拉等。
如果消费者将年夜饭中剩余的部分菜肴带回家,最好能在5至6小时内吃掉,并在食用前对菜肴进行高温加热。富含淀粉的食品,如年糕等容易寄生葡萄球菌,高温加热也不容易杀灭,因此这类食品“打包”回家后最好在4小时内吃完。
此外,专家还指出,“汤、饭混吃”是一种很不科学的饮食搭配。消费者不能为了省事,将“打包”回来的年夜饭菜肴用“汤、饭混吃”的方法囫囵吞下,这样会影响人体的消化系统,甚至引发胃病。俞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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