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个不经意丢下的烟头,一把为土地起施肥作用的火,都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日前,永川区一农民就为自己的一把火而被法院判决坐牢两年。春节临近,有关法官提醒市民,过节、祭祀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严防森林火灾,千万注意人走火灭。
来自永川区法院消息称,去年9月22日,永川区双石镇果园村村民刘某和邓某一起,在当地的青杜坡花椒地里除草。为了处理杂草,他们打算用焚烧的方式,既能斩草除根,又能起到施肥作用。除完草,刘就抱着杂草到土地边紧邻永川区阴山林场寨子山松树林的地方引燃。不想,风太大,引燃了旁边的松林,使阴山林场失火面积达1324亩,直接烧毁损失面积达435亩,烧毁马尾松658立方米、杉木37立方米。
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根据相关证据和具体情况,决定对刘判刑两年。
无独有偶,綦江县石角镇村民封某也因为自己不经意丢下的一个烟头而身陷囹圄。去年8月29日,封在自己承包的稻田旁查看旱情,吸完烟后,他随手把烟头丢在田里,没想到引燃了稻草。当时正是我市旱情较重的时候,被晒干的稻草很快被引燃。火势蔓延后烧毁了旁边的树林,造成2.45公顷的森林被烧毁。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了失火罪,根据其自愿认罪的情节,于去年11月下旬对其判刑6个月。
昨日,来自我市部分基层法院的不完全数据统计,我市每年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都在数十件,森林损失面积数千亩以上。春节即将到来,市高院有关法官称,春节期间,不少人将前往墓地或山上的坟头去为逝去的祖辈拜祭,少不了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在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时,防止森林火灾就显得特别重要。尤其是在人走时不能留火源隐患。记者罗彬 实习生张意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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