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2月17日电(记者朱峰)记者从河北省永年县政府了解到,该县近期两个拟出台的红头文件,在经永年县法制办审查时相继被依法否决。2006年,这个县共有10多件没有法律依据或与相关法律、法规抵触的文件被法制办依法撤销或修改。
据介绍,为防止一些部门根据部门利益出台与法律相抵触的文件,永年县政府明确规定,政府红头文件必须先过法律关。政府和相关部门凡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送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送审时须附带文件内各条目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款;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规范性文件,部门不得印发;擅自印发或者不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的,县法制办可提请政府予以撤销;对于因社会发展而失去原有作用,或者与新出台的上位法相悖的红头文件,县法制办同样有权审查,并予以修改或撤销。
承包人与林业局下属的林场法人签订的包地合同远未到期,黑龙江省北安市最近却出台“红头文件”,要求更改包地合同。此事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一些土地承包人认为,“红头文件”也应守法,他们与林场签订的包地合同仍在有效期内,政府不能以行政手段强制更改。
面对记者,该法制办主任多次强调:“领导的支持是最重要的。领导想让法制办成为什么样子,法制办就会成为什么样子”,这不仅揭示了目前许多地方法制部门工作乏力的主要原因,也让人对“永年经验”的长效性怀有隐忧。
记者近日从甘肃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兰州市于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兰州市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暂行规定》,其中部分条款规定是行政管理职权的错位,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被责令限期纠正或废止。由上一级政府来叫停下一级政府的“红头文件”,并不止甘肃省政府叫停兰州市的规章这一例,在许多地方都发生过。
述职质询以“干部述职、群众质询、民主听证、考核测评、公开承诺、监督落实”为基本内容,每季度开一次,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现场质询、测评。考核结果上报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作为发放村干部基础职务津贴的依据和干部调整的重要绩效内容。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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