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每人发80元加班费合不合法?节日期间有关加班费的议论再起蓬头,而涉及“一刀切”加班费的咨询则成为今年投诉、咨询的热点。昨天,劳动部门相关人士指出,春节期间初一至初三加班,须按不低于300%的加班工资支付加班费。
小年夜那天,张先生所在的单位宣布:为了方便计算加班工资,今年公司一线员工按每加班1天发80元的标准支付加班费,管理人员则按120元1天支付加班费。消息一经发布,公司上下议论纷纷,有关“合算”和“亏本”的争论沸沸扬扬。
据悉,仅在初一至初六的6天时间内,劳动部门和部分法律部门接到的有关“一刀切”加班费咨询就有近30起。在回答为什么春节期间要“一刀切”支付加班费问题时,多数单位的解释是为了方便计算,便于支付。但记者调查后发现,包括张先生单位在内,春节期间“一刀切”付加班费的单位,90%以上员工拿到的实际加班工资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
昨天,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还特别指出,春节假期前3天加班须付加班工资而不能给补休,初四至初七可以用补休替代加班工资。员工如果发现单位有侵权行为,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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