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今日,西安市百万名中小学生又迎来一个新学期,开学报名,明日正式上课。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春,西安市各类中小学校收费标准不变;移交给区县政府管理的西安市52所部属国有企业学校,有望在今年秋季开学时执行与公办中小学一样的收费标准,初中、小学将不再收取借读费。
西安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日前出台相关文件,移交给区县政府管理的西安市52所部属国有企业学校,无论是改制还是没有改制的,有望在今年秋季开学时执行与公办中小学一样的收费标准。初中、小学将不再收取借读费,企业办高中学校,也将按照公办高中收费标准执行。
其中,初中、小学学校将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城市学校的规定执行,将不再收取借读费,即两项收费内容:一是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经价格、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备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学校可收取此项费用)、冬季取暖费和课本费;二是代办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可收取的代办费项目有:住宿费、伙食费、自行车保管费三项。对于企业改制学校也不得执行改制学校的收费标准。
西安市教育部门今日赴各中小学校检查,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教育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及校园安全等情况。西安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白成芳昨日表示,欢迎学生、家长举报投诉。
西安市教育局还公布了相关电话:029-87210567(治理教育乱收费)、029-87251862(收费政策咨询)、029-87270373、87272739(规范办学行为)、029-87295569(下班时间举报电话)。
又讯(记者耿彦红)记者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我省自去年春季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国拨生平均每人公用经费标准自今春开始提高,即小学生每生每学期由10元提高到2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由30元提高到40元。这笔经费按照8:2的比例,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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