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2月27日电(张金权、孙占稳)“您对本区的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吗?”“您对本乡镇对群众信访事件处理的做法是否满意?”这种以问卷形式出现的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正在成为河北省香河县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河北日报》报道,如何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实绩?香河县在完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等方法的基础上,引入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新手段,把干部评价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交给群众,把干部考核工作的过程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参与,加重干部考核工作中民意的“砝码”。
在具体操作中,民意调查以问卷形式出现,测评内容除了招商引资、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外,更注重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社会治安、生产生活、扶贫助困等方面的群众满意情况,共设计调查指标30余项。被调查的人员范围也由原来的机关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扩大到各级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和普通党员、群众代表。参加乡镇民意调查的人员为150人至200人,全县参加民意调查的群众达到了7000多人次。
香河县把民意调查汇总结果作为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考核档次的重要内容。考核办法规定,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低于90%的,不得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不得评为优秀领导干部;民意调查在年终考核总成绩中享有“一票否决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低于50%的,考核结果在原有考评结果基础上下降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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